学制 4年 学位 艺术学学士
培养目标
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掌握书法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能够在全面继承中华书法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,能够从事书法教学、研究和创作的中、高级专门人才。
主要课程
篆书、隶书、楷书、行书、草书、篆刻技法;书法史学;国画基础;书画赏评;美学通论;古文字学;古代汉语;古代文学;现代文学;书论;写作;碑帖鉴定;诗词学。
就业方向
毕业生可到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书法和艺术类课程的教学工作,可在各类文化部门、新闻出版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艺术相关工作,也可在各种社会艺术教育培训机构中担任书法教学人员和工作人员。